一、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水务局牵头整改任务共10项,目前已全部如期完成整改,其中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8项,目前均已完成销号;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2项,目前已经履行完销号程序并报市督察整改办备案。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式反馈意见后,市水务局立刻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成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水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主管局领导为副组长,下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全面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
(二)细化方案,抓好整改
一是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在市级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对相关整治措施进行了梳理细化。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局内分工并细化各项整改措施。
二是定期调度。市水务局党组会定期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调度;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会同相关单位定期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领导调度工作情况以及出台的有关制度文件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强现场核查。我局组织对污水治理、水资源保护、供水和节水等方面的重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复核,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严格把关,评估销号
组织专题会议对《北京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宣贯,明确销号程序、销号时间、整改资料要求。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销号;规范了内部工作流程和外部协调机制,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沟通对接,按整改标准严格把关。组织相关部门、区、单位如期完成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