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至6月5日,市水务局在首都之窗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关于明确北京市少量取水的限额标准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的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水务局
2023年6月7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少量取水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取水管理,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制定了《关于明确北京市少量取水的限额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请您在2023年6月5日前就《关于明确北京市少量取水的限额标准的通知》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此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请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1.电子邮箱:bjsszyggyx@163.com
2.传真:010-68556725
附件1.关于明确北京市少量取水的限额标准的通知
附件2.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