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为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受市水务局的委托,承担水务工程建设与设施运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我单位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工程管理科、合同管理科、质量与安全科、行业管理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
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事业编制34人,实际28人,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6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说明
2021年全年收入预算38644.35万元,比2020年39263.01万元减少618.66万元,减少1.58%。其中: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0996.33万元,比2020年16297.16万元增加4699.17万元,增长28.83%,主要是加大对副中心水系基本建设工程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资金17648.01万元,主要是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二)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038.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9%,比2020年1050.38万元减少12.1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58.1万元,比2020年249.35万元减少91.25万元,下降36.6%,减少原因为2021年项目数量及金额较2020年有所下降。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信息化运行维护费以及水利市场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等。基本建设支出预算37448.01万元,比2020年37963.28万元减少515.27万元,下降1.36%。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年预算按照市水务局“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运转”支出,压减“三公”、会议差旅等一般性支出,严控部门常规性履职项目支出。我单位部门预算主要用于本年度基本经费支出;北京市水利工程市场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经费支出;温榆河综合治理工程、北运河甘棠船闸建设工程、北运河榆林庄船闸建设工程等城市副中心水系工程项目支出。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5万元,公务用车燃油2.6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5万元,其他0.65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8.6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包括基本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3个)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958.1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台,56.77万元;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基本建设支出: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从财政专户中核拨的用于部门和单位基本建设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