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责
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属于北京市水务局下属二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管理范围内水环境保护和所属工程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管理范围内所属供水设施的运行工作;负责潮白河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潮白河运行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范围内涉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工作;协调、监督、指导沿河区县做好潮白河河道、堤防等有关涉水事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统一调配工作;参与流域涉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设有:党委办公室(工团办)、行政办公室、工程管理科、规划与科技科、河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管理科、防汛与信息科、应急与安全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供水管理所、向阳闸管理所、河道事务管理所、后勤服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49人,实际14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55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0367.25万元,比2020年11733.97万元减少1366.72万元,下降11.65%。其中:财政拨款9684.11万元,比2020年11680.2万元减少1996.09万元,主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市财政压减财政拨款规模;其他资金683.14万元,比2020年53.77万元增加629.37万元,主要是结转继续使用财政性资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二)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5004.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8.27%,比2020年5084.57万元减少80.44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中其他聘用人员工资减少所致。
2.项目支出预算5363.12万元,比2020年6649.41万元减少1286.29万元,下降19.34%,减少原因为压减项目资金所致。单位预算项目主要有:信息化运行维护费、潮白河供水运行费、水管单位事务经费、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后勤综合服务保障经费等。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年项目预算按照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运转”支出,压减 “三公”、会议差旅等一般性支出,严控部门常规性履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市属水利工程日常养护维修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机构运行保障支出等方面。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81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9.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1万元,其他3.54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0.4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683.11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共有车辆12台,238.3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571.2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用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主要工作包括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水面与岸坡保洁,水华防治,山林和乔木、灌木、绿篱、草坪养护及景观提升建设,设备维修养护,变压器和供电线路代维护,设备设施运行用电、用油费,垃圾消纳费,仪器仪表检测鉴定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费用,生产和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河湖局部清淤,水闸、大坝、堤防等设施安全鉴定和检测费等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