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单位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职责
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主要职责为:拟定南水北调中线北京段配套工程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实施;收集、整理、研究、分析本市南水北调相关信息;建设与维护办公自动化系统;负责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南水北调中线北京段信息系统。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内设四个科室,分别为党务办公室、综合科、管理科、工程科。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属于北京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5人,实际14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517.77万元,比2020年1451.48万元增加66.29万元,增长4.57%。其中:财政拨款1516.21万元,比2020年1451.48万元增加64.7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16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0.16万元;其他资金1.4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1.4万元。
(二)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598.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9.42%,比2020年495.57万元增加102.7万元,增长20.72%。主要是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919.5万元,比2020年955.91万元减少36.41万元,下降3.81%,原因为“过紧日子”压减资金。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南水北调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年项目预算按照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运转”支出,单位预算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化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软硬件稳定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促进办公自动化、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13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来会议购买茶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0.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万元,其他0.2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6.7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19.5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共有车辆1台,21.13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407.9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